滇东南热带山地森林生态系统云南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
Tropical Mountain Forest Eco-station in Southeast Yunnan
管理制度
滇东南热带山地森林生态系统云南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工作人员管理制度(2021版)
作者: 滇东南站 更新时间: 2024-08-06
 
  1.在站工作人员由站长根据岗位性质统筹安排各项任务,由行政副站长进行日常领导和管理。
  2.在站工作人员需根据研究所统一安排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并按合同履行:站上聘用的临时工作人员若每年工作时间超过3个月,需签订短期聘用合同,工资待遇以实际工作月数发放。
  3.在站工作人员每年应至少在站工作9个月,工作满一年以上员工,可享受3个月带薪年假。原则上所有带薪年假可以在年度内一次性或分次累计使用,年假休假时间由台站站长根据台站工作安排统一部署,台站负责每人每年一次休假的往返交通费,原则上参考火车卧铺标准;无往返交通费的本地工作人员可通过其它方式进行补贴。
  4.为全面保障台站工作顺利开展和人员安全管理,台站工作人员实行全员安全监督和在岗工作考勤制度,台站工作人员到达和离开台站时需进行登记。
  5.台站工作人员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站工作实际时间、承担工作完成情况、对台站发展的重大贡献、日常工作无失误、工作安全无事故、接待工作无投诉等。
  6.台站工作人员实行以年度考核为基础的奖惩激励制度,根据个人考核情况发放不同等级的年终奖励,每年选出一名优秀工作人员前往昆明部进行学习和交流,或可在其他地方进行短期休假,相关费用由台站承担。
  7.在站工作人员和临时工作人员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单》,因突发或紧急情况下临时请假,可向站长打电话请假,经批准后再返回岗位的首个工作日内补填《请假单》。
  8.台站工作人员薪资水平实行以年度考核为基础的逐年增加机制,起薪参考相关标准双方面谈确定,原则上工作满2年以后实行每年提高200元/月的标准。
  9.由于台站工作人员个人原因离职,原则上需提前三个月提出申请,并全面完成工作交接后方可正式离开,工资发放到离职当月。由于台站管理方面原因(如正常的人员调整等)造成台站工作人员非自愿离职(不含由于个人原因给台站造成重大错误或损失后的开除等情况),台站需提前三个月通知个人,工资发放到当年年底且全额享受当年所有的相应福利。
  10.台站工作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由工作人员提供相关个人信息,由台站负责购买和办理相关保险。
  11.以上各项细则的解释权归滇东南站,其中如有与研究所各方面规章制度冲突的地方以研究所管理制度为准。
  滇东南热带山地森林生态系统云南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
2022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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