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模式标本的主要类别有主模式(Holotype)、后选模式(Lectotype)、等模式(Isotype)、合模式(Syntype)、副模式(Paratype)、新模式(Neotype)等。
3. 模式标本应附有原始文献,以及模式地位变化跟踪表。
4. 查阅模式标本前,需征得馆长(或主管)书面许可后,由管理员提取标本;非专科专属研究的学者,未经许可不得查阅和使用模式标本。
5. 严禁在模式标本上取用任何研究材料,禁止非专科专属的分类学家拍摄模式标本照片。
6. 标本管理人员应跟踪分类学文献和期刊的发表情况,及时收藏、整理和跟踪原始文献材料,在文献中注明存放于本馆的模式标本;对模式标本开展考证、整理、编目等工作。
7. 充分利用数字化和互联网技术,提供高质量标本数据信息,尽量减少模式标本借阅次数,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模式标本的损毁。
8. 模式标本原则上不得外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