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丽江森林生物多样性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
Lijiang Forest Biodiversity National Observation and Research Station
规章制度
云南丽江森林生物多样性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制度(试行)
作者: 丽江站 更新时间: 2021-08-12

第一章  总则

一、云南丽江森林生物多样性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后简称“丽江站”)目前共拥有仪器设备139/套,包括大量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监测的相关设备,其中价值2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18/套,仪器设备总值1116.29万元(表1)。

二、现有仪器设备包括水分、土壤、气象和生物等生态系统监测的主要仪器设备,以及生物多样性动态监测的相关仪器设备。如自动气象站、包裹式植物茎流测量系统、开路涡动协方差分析系统、12通道土壤呼吸及土壤增温自动测量系统、森林冠层生物多样性监测系统(森林塔吊)、土壤根系多样性监测系统、土壤水分、温度、呼吸监测系统、便携式光合作用测量系统、全自动间断化学分析系统、多功能植物形态结构分析系统、森林物候监测系统等。可进行野外基础数据的采集和室内土壤、植物和水分样品分析。

三、为了协调仪器的使用,提高仪器的综合使用效率,同时维护和共享仪器设备,特制订丽江站站仪器设备使用管理条例。

第二章  仪器设备管理

一、仪器设备在购置入库时,资产负责人必须将厂家提供的用户手册、鉴定表、软件等原件登记存档,同时妥善保管仪器设备的附件与备件等。

二、仪器设备资产负责人应依据各仪器设备的保养、维护要求,及时或定期进行仪器设备的清洁、干燥处理、充电、校验等,确保仪器设备正常运转。

三、使用者在使用仪器前,必须首先了解该仪器设备的性能与操作程序。凡对拟使用仪器设备的操作在查阅用户手册后仍有疑问者,务必请教管理员或相关专家,确认已经掌握该仪器的正确操作方法后方可开始试验。大型精密仪器使用人员上岗前需进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

四、开动仪器前,应充分做好试验准备工作,操作人员按要求认真填写使用登记薄,记载开机、使用情况。开机后经常观察运转情况。如发现异常,应通知维修人员修复、调整,不得擅自修理,并报告资产负责人。

五、使用仪器设备时,应爱惜各种仪器设备,安置时要远离强酸、强碱等腐蚀性物品和水源、火源、气源等不安全源,轻拿、轻放、轻操作。未经许可,切忌在任何地方包括实验室和仪器设备及操作手册等附件上乱涂、乱写、乱编号,保持仪器清洁。

六、在仪器设备的使用过程中发现任何异常,均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实验室管理人员如实报告故障发生时的情况,协助仪器设备资产负责人进行排查和检修,严禁擅自处理、拆卸、调整仪器主要部件。

七、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实验仪器,仪器损坏时,应书面报告资产负责人、站长/副站长。如属责任事故,当事人应作检讨,情节严重者给予批评或适当处分。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损失按仪器价格五倍赔偿。如违反本章规定导致科研事故的发生(如山火、宅火、伤人等),事故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八、在试验结束时,操作人员应及时清洗或清洁仪器设备,规整复原到包装箱和指定位置,清扫实验室,并妥善处理试验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弃物,严禁随意倾倒。离开实验室时关好门、窗、水、电,未经许可不得带出实验室的任何设备。

九、仪器设备资产负责人要做好仪器设备的使用状态和运行时间等的记录,并按年度作好仪器设备的利用率统计,作好文件的归档工作。

十、实验室工作管理人员由于调离、退休等原因不再担任仪器设备资产负责人时要作好仪器设备的交接工作,移交资料(如说明书,使用记录,维修记录等),说明仪器设备现状。接收人要掌握仪器使用方法,清点仪器附备件和有关资料。

十一、报废仪器设备的处理执行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所有关办法,应提出申请并将报废设备交还所科技处。

第三章 仪器设备保护与共享

一、丽江站设备和设施都是国家资源,丽江站具有设备与设施的所有权和优先使用权。

二、丽江站仪器设备遵循开放、共享、联合、互补、流动的管理机制,积极为广大科研人员观测试验提供必要的支撑条件。

三、资产负责人负责各种仪器设备与设施的使用与维护等日常事务,使用者在使用前必须就拟使用的仪器设备向资产负责人预约,经站长/副站长审验合格,实验室为您安排最佳的使用时段。

四、研究者在每次实验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废弃物,按要求关好、收好仪器,并如实准确填写使用记录,及时切断电源、水源,以免发生事故。

五、凡因违章操作造成损坏者,应负责赔偿部分或全部损失,并协助仪器设备的资产负责人安排处理好有关的维修事宜。

六、使用丽江站仪器设备获得的试验数据、发表的论文、获得的研究成果,原则上由丽江站和来访研究人员所在单位共享;仪器设备使用者有义务及时向本站提交试验数据和署名丽江站的论文及成果证明材料。

七、资产负责人对仪器设备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登记与验收制度,任何仪器设备在使用协议发生时必须进行登记,并由资产负责人亲自将仪器设备交到您手中;在暂用过程完成后,仪器设备使用者和实验室管理人员双方必须办理交接手续,验收仪器设备与设施的完好情况,核实水电和耗材的使用情况,并在登记本上签字。

八、在仪器设备使用者完成全部试验离站前,应主动向丽江站结清因使用消耗性试材(包括大功率仪器设备用电)所产生的费用。

第四章  其他

一、本管理制度由丽江站负责解释。

二、其他未尽事宜参照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设备管理办法执行。

 

云南丽江森林生物多样性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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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生物多样性国家站仪器使用申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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