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丽江森林生物多样性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
Lijiang Forest Biodiversity National Observation and Research Station
规章制度
云南丽江森林生物多样性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来访人员服务指南(试行)
作者: 丽江站 更新时间: 2021-08-12

云南丽江森林生物多样性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以下简称“丽江站”)依据“开放、流动、竞争、联合”的原则对国内外研究人员开放,吸引国内外优秀的科技工作者到研究站站进行研究工作。为了充分发挥丽江站科研基础条件优势,促进科技合作与交流,推动科研工作进一步发展,制定来访人员服务指南,具体如下。

一、欢迎国内外相关科技工作者来丽江站开展科研工作。

二、凡是来站进行科学研究、考察访问、科技推广、科普培训等科技活动的人员,需进行提前申请和预约,所有到站人员都必须登记。申请者必须填写《云南丽江森林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来访登记表》、提供《科研实验计划书》并签署《安全责任书》(上述内容参考《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野外台站管理办法》中附件内容,于昆明植物研究所或丽江站网站统一下载),报站领导(站长、常务副站长)审批,批准后履行相关手续方可到站开展工作。丽江站根据申请者条件和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办公室及相关研究条件和生活设施。

三、来访人员应严格遵守丽江站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设备和设施,按照登记表内容开展研究工作,并接受站务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四、丽江站站所有仪器、设备、设施对外开放共享,来访人员可预约申请使用,并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五、丽江站的科研设施、仪器、试验地、样品等的使用均实行申请登记制度,首先保证固定人员使用,任何单位与个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使用和借用。来访人员需使用时,与主管人员联系,获站领导(站长、常务副站长)审批通过后使用。使用过程中,需按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在站区内进行任何实验和监测,须经管理人员同意,严禁随意设点、取样和监测。

六、在丽江站开展各项科研活动,如果需要雇用临时工或购买某些试验材料,请与丽江站相关管理人员联系,以便统一管理。用工单位或个人需提前向研究站管理人员提出相关要求,如用工计划,包括用工内容、人数、用工时间及其他要求等。由站相关管理人员负责联系、协调,由用工方支付相应用工费用。

七、如需使用丽江站公务车辆,需按照相关规定提前报备,获站领导(站长、常务副站长)审批后使用。如站车辆因工作安排不出时间,需要从当地雇车,由丽江站帮忙联络、协调,租用车费由用车方支付给车主。

八、来访人员工作时应保持宿舍、餐厅、公共卫生间及场院卫生,行为举止文明,爱护公共财务,遵守相关规章制度。节约用水、用电,注意用火、电安全,看管好个人及公共财产。

九、野外样地及试验取样需经站管理人员同意,试验、取样要注意人身安全,不要单独出行,尽量多人合作,要穿好防护服,以免暴晒或被蚊叮虫咬。

十、来访人员依托本研究站开展的相关研究工作,研究成果(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须体现研究站的贡献。来访人员的研究资料和成果由所在单位和丽江站共同拥有,并按实际工作情况注明丽江站及相关人员和课题的支持。

六、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丽江站负责解释。

 

云南丽江森林生物多样性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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